设为首页  |  加入收藏
 本站首页 | 岗位职责 | 法律法规 | 法制新闻 | 看图说法 | 服务指南 
现在是:
法制新闻
读取内容中,请等待...
站内检索  
 
当前位置: 本站首页>>服务指南>>正文
 
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办法(试行)
2013-11-19 15:53 www. 57365.com

   

   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《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》要求,提高学校依法办学、依法治校的能力和水平,积极探索建立依法决策、民主参与、自我管理、自主办学的工作机制和现代大学管理制度。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组建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(以下简称专家咨询委员会)。为规范和加强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,特制定本试行办法。

第一条 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学校非常设机构,负责提供法律咨询、法律论证和诉讼代理等服务。学校www. 57365.com负责专家咨询委员会的日常工作,与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保持日常联络和工作衔接。专家咨询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,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随时召开。

第二条  专家咨询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和任务。

(一)受学校委托,参与学校重要决策、重大项目的法律论证,提出法律方面的意见和建议;

(二)受学校委托,审核拟以学校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,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;

(三)根据需要,参与涉及学校的重大涉法涉诉案件的专家会审,为有关案件的妥善处理提出法律意见;参加拟以学校名义签约的重大项目的谈判,协助学校审查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书。

(四)协助学校进行法制宣传教育,定期举办法律讲坛,促进依法治校、民主参与,科学管理氛围的形成;

(五)及时向学校提供国家有关法律信息,指导学校职能部门和直属机构的法律事务工作,就学校各级各类管理中的法律问题提出意见与建议;

(六)办理学校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。

第三条 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的条件。
  (一)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; 
  (二)具有较强的法学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,具备律师执业资格;
  (三)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声誉,并在所从事的法律专业领域享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; 
  (四)热心于为学校提供法律服务。
    第四条 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实行聘任制。成员由学校www. 57365.com会同相关院系从符合上述条件的本校法学专家中提出备选人员,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聘任,聘期两年,可连续聘任;对任期内因特殊情况需要解聘的,由www. 57365.com提出意见,经校长办公会同意后解聘。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在工作中统称“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咨询委员”。

第五条 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程序。 

(一)对时间要求紧迫的法律事务,由www. 57365.com通过电话、传真、电子邮件等方式,向法律咨询委员进行咨询,并对其提出的意见进行汇总,形成书面报告,供学校领导决策参考; 

(二)对学校重大决策、规范性文件草案咨询论证或者情况较为复杂的法律事务,由学校www. 57365.com提前将相关材料送交法律咨询委员,并根据实际需要,以召开咨询会、论证会、听证会、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咨询、论证,或直接请法律咨询委员书面反馈咨询、论证意见,而后进行汇总,形成书面报告,供学校领导决策参考; 
  (三)学校对外交往和谈判过程中需要法律咨询委员参与的,由学校www. 57365.com通知其参加,直接提供咨询、论证意见。 
  第六条 学校法律咨询委员会开会讨论、研究法律事务涉及学校职能部门或直属机构决策的,有关单位负责人应当到会,介绍有关情况,并听取法律咨询委员的意见。 

第七条 学校法律咨询委员在履行职责时,学校应为其提供下列工作条件。 

(一)确保法律咨询委员独立发表法律意见,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; 

(二)根据工作需要,提供法律咨询委员进行现场调研的必要条件。 

(三)法律咨询委员受学校委托提供专项法律咨询、法律论证、诉讼代理服务的,学校按相关规定给予适当经济补助。

第八条 在聘期间,法律咨询委员应遵守以下纪律和规定。(一) 根据学校规定保守工作秘密;

(二)忠于职守,维护学校的声誉和合法权益;

(三)认真、细致、高效完成学校交办的各项事务;

(四)与学校交办的事务存在利害关系,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,应自行申请回避;

(五)不得接受其他当事人委托办理与学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法律事务。

第九条  专家咨询委员会日常工作所需经费及补助,由学校财务在www. 57365.com经费预算中列支保障,专款专用。

第十条  本试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由学校www. 57365.com负责解释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3年4月20日

上一条:关于印发合同管理办法(试行)的通知
下一条:河南财经政法大学www. 57365.com理办法(试 行)
关闭窗口

关于我们 | 反馈留言 | 帮助信息

Copyright ? www. 57365.com. Cn All Rights Reserved
地址:金水东路1号   邮政编码:450000